申請資格 自108學年度起,每學年入學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(不含在職進修、當學年度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者)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申請本獎學金。 (一) 通過本校逕修讀博士學位審核之學生,在學期間曾參與國內外學術研討會並曾發表研究論文報告者。 (二) 入學前三年於具審查制度之國內、外學術期刊論文發表一篇以上論文者(以本校或非本校名義發表皆可)。 |
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者,應於錄取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兩週內,檢具下列資料向各系、所、學位學程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 (一) 申請表。 (二) 大學、碩士班歷年成績單。 (三) 入學前三年發表之論文(若為學術期刊論文者,請附上期刊排名、論文被引用次數及論文頁數) 。 (四) 切結書。 (五) 其它證明研究能力之相關文件。 |
獎勵金額及規範 (一) 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至少新台幣四萬元 (二) 獎勵金額由科技部與本校共同負擔 (三) 如有辦理休學、退學之情形者,自次月起停發獎學金;辦理休學之學生,復學後不得再要求請領本獎學金。 詳情請參閱附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