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徵才公告 |
|
職 稱: |
專案人員 |
名 額: |
「113年精進地方政府關鍵食安管理計畫」 正取3人,備取6人(備取分數需達75分以上) |
性 別: |
不拘 |
工 作 地: |
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食品衛生科 |
工作內容: |
1.食品中毒案件稽查及食品抽驗 2.食品相關之業者稽查、行政業務 3.食品業者相關系統資料維護、統計彙整 4.其他臨時案件交辦 |
上網期間: |
自114年4月17日~114年4月25日 |
資格條件: |
一、教育部立案或認可大學(含)以上系所畢業,食品、營養、檢驗、醫管、公共衛生、餐飲、餐旅管理、心理、護理、資訊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。 二、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並能使用與自備交通工具及駕照。 三、具機動性,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,可配合臨時加班及假日輪值。 |
甄選方式: |
一、學經歷(書面審查)10%、資訊能力實作(office)20%及面試70%。 二、符合本次徵才資格者甄選時間、地點另通知。 三、於考試開始時間仍未出席報到者將予以取消報考資格。 |
薪 資: |
依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、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」,依資格每月給薪學士35,203元起,每月給薪碩士40,446元起(依實際情況調整)。 |
僱用期間: |
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|
報名方式: |
一、意者請檢附本局履歷表如附件(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,並書寫簡要自述及經本人簽章)、身分證影本、教育部立案、認可大學畢業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相關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影本、訓練證書及其他有助審查相關證照資料影本(以上請一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排列裝訂,影本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),未檢附證明資料不予計分,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不實或偽造,經查明屬實,請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。 二、紙本資料請於114年4月25日下午5點前以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方式逕送寄達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科辜小姐收【地址: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-1號,並於信封上註明【應徵「113年精進地方政府關鍵食安管理計畫專案人員】。 |
備 註 |
一、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。 二、本案由本局成立甄選小組辦理相關甄選事宜。 三、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,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。 |
聯絡方式: |
聯絡電話:(07)7134000分機6327聯絡人:辜小姐 |
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