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
受文者:全校研究所新生、系辦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8月05日
發文字號:(108)高醫教通字第125號
速別:普通
主旨:關於108學年度入學之研究所新生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修課事宜。
說明:
- 依據本校「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規定,106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(含碩士在職專班)與博士班研究生,應於入學第一學期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自我學習,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。學生須出示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之「學術倫理教育」修課證明,方得申請學位口試。
- 108學年度入學之研究所新生請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,身分選擇「必修學生」,帳號為學號、密碼為學號末5碼,上完核心課程(18單元,時數共6小時),進行課程總測驗,通過測驗後下載修課證明,並於申請學位口試時檢附於後。
- 108學年度入學之研究所新生,若於開學前已先取得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網站,18單元、時數共6小時之修課證明者,請攜帶修課證明至各系所辦公室辦理抵免(請系所管理者於網站後台,勾選抵免並註記通過日期)。
教務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