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備物品清單與考場規定
1. 准考證(學生證):一定要帶好,進入考場和應考時都需要出示(若忘記攜帶儘速至考場服務中心辦理)。
2. 身分證:有效證件必須隨身,以便身份驗證。
3. 進入考場請出示准考證與身分證進場。
4. 考試文具:根據考試要求準備黑色或藍色原子筆、2B鉛筆、橡皮擦等必要用品;考試允許使用特定型號的計算機(器),務必依規定準備。
5. 考試前只留考試用具,個人物品:背包、手提袋非考試用具等物品需放置在講台前,不可帶至座位旁。
6. 考試前請務必將手機等電子產品關機,若違反規定將扣該科成績20分。
7. 不得攜帶具有通訊功能之手錶手環(如Apple watch、小米手環、藍芽耳機等)
8. 電子手錶須將整點報時關閉,避免影響人員作答。
9. 飲用水只能為透明標裝,瓶蓋鎖緊,並放置桌下。
10. 健康防護用品:依據政府規定,若有身體不適者請配戴口罩。
11. 特殊證明文件:如果需要其他證明文件(如身心障礙證明),務必事先備妥。
12. 請檢查桌面准考證貼紙與准考證編號是否一致。
13. 請將准考證與身分證放置左上角以利考場人員檢查。
14. 考試未開始前不得翻閱試卷,違反者扣該科成績5分。
15. 考試開始後請在試題卷及答案卷上填寫准考證編號及姓名以示負責。
16. 考試時嚴禁與旁人借用考試相關用具,禁止相互交談。
17. 桌面上除考試用具外不得出現標籤紙(張)等相關文字;所使用之桌墊須為透明材質。
18. 除須畫卡使用2B鉛筆外,試卷請用藍色或黑色之原子筆作答,不得使用鉛筆作答。
19. 考試開始15分鐘後不得進入考場,考試開始進行45分鐘後即可交卷。(此次模擬考不適用)
20. 考試完畢後請將試題卷與答案卷一併繳回考場人員,不得攜帶外出,若違反規定將扣該科成績2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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